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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涉及房地产的“合作”、“合资”企业无须办理房地产租赁手续?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合作”、“合资”企业无须办理房地产租赁手续;但若房地产所有人不参与企业经营,只以收取保底利润为条件的,一律视为房地产租赁关系,必须到当地租赁所办理有关租赁手续: (1)以房产折资入股的“合作”、“合资”企业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按《公司法》办理资产转移手续(产权属合作或合资企业所有)。 (2)房地产所有人与企业之间应是一种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益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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