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助链接
厦门法律网
 
 

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还是以个人为单位?

 
 

编辑:广州律师 来源:广州法律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还是以个人为单位?

  现实生活中,通常出现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在不同的城市工作,不同的城市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同的城市购买房屋的情况。那么,夫妻一方在缴纳公积金的城市购买了房屋,但是尚未还清贷款,此种情形下是否还可以使用夫妻另一方的在其他城市的公积金贷款呢?

  首先应当明确公积金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只要夫妻双方有一方已经贷款并未还清的情况下,都不可向银行贷款。但是如果有这样的一种情况:购房者已购房屋的征信系统上没有显示购房者外地的房贷,可以贷款。房产律师提示,这需要事先查征信情况。


 
 

站内公告:本站即日起正式开通广州律师法律咨询热线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关于我们 - 合作加盟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8 Law02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广州法律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05016999号